世界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应邀抵苏
核心提示 英国著名学者、世界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先生应首届中国•苏州创博会暨第三届中国创意策划节组委会的邀请抵苏。昨晚苏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陈处长、中国策划研究院江南分院院长李芳及组委会成员在金鸡湖新罗酒店设宴款待霍金斯先生,对他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并集体合影留念。
人物简介 约翰•霍金斯先生是国际创意产业界著名专家,英国经济学家,世界创意产业之父,版权,媒体及娱乐业研究方面的领军人物,知识产权宪章的负责人和提供创意及知识产权咨询的创意集团的主席及创始人之一。
今天上午霍金斯出席了首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暨第三届国创意策划节开幕式。并于下午作“创意产业与创意生态”主题演讲,畅谈创意生态的理论与实践,把脉中国创意产业的兴起与繁荣。演讲现场,霍金斯还同观众展开了精彩的互动。
霍金斯在演讲中,围绕“创意生态”主题,提出创意三原则:一是“人人都可以做创意”,二是“创意取决于身心自由”,三是“自由需要市场的支撑”。他认为,创意来自想象力,想象力人人生而有之。与此同时,运用想象力的激情和冲动也与生俱来。创意有赖于身心的自由,摆脱眼前物质利益的支配,不受社会陋俗成见束缚,超越人的生理欲望驱使,对现实生活与自然万物充满好奇,听从内心兴趣的引导,借鉴文化艺术资源,以解决现实生活所面对的各式各样问题。
霍金斯说,人们一旦长期处于兴致勃勃状态,不断地探讨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案,就可能在万事万物错综复杂的关系中间,找出特点和规律,进而实现自己的创意。在一定程度上,创意有赖整体性直觉感悟,而不是碎片化的学究论证。自由作为创意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环境条件,从根本上说来自市场机制,服务于市场需求。充分竞争的市场,将推进物质与精神资源优化配置,激励科技创新和生活创意,为创新和创意提供生成、表达和实现的温床,为创意产业的繁荣和创意经济的实现,提供现实基础和社会法律保障。
霍金斯指出,创意自由是生活改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和标志。为此,我们需要表达的自由,一种能够拒绝、接受和交换创造性想法的表达自由。他进一步分析了与创意经济息息相关的九个主题:新的需求、竞争、教育、学习、网络公司、城市、数字产业、版权、全球化。他把“创意”、“自由”和“市场”三个概念联系在一起,总结出自己的结论:“创意是理念的自由创造与交换的艺术。”
最后,霍金斯先生对首届中国•苏州创博会暨第三届中国创意策划节表示了赞赏和高度肯定。霍金斯说,因为创意经济依赖于人的一些创意、想法,创意不容易被观察,所以这个发展过程是非常艰难的。但是创意经济时代将是一个崭新的社会,所有的元素都是新的,创意经济需要全新的概念和标准。创意经济的核心价值并不是来自于资本、土地,而是人们的想像力和更多的合作,只有将各种不同的声音融入在一起,相互吸收,结果才会更好。也只有这样,人们在创意产业的发展路途上才能走得稳定而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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